2024-06-29
1、我国首次海洋污染方面的综合调查是在1972年6月至1973年10月期间完成的。调查的海域是渤海和北黄海的部分海域。当时的调查结果就已经显示出:渤海海域最普遍的污染就是石油,为以后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随着工业的发展,我国一些近岸海区逐渐遭到污染。
2、中国对南海的洋流研究在新中国成立前处于空白时期,直到1958~1960年进行的全国海洋综合调查,中国研究南海洋流才拉开序幕。1977到1978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对南海中部海域进行了5次综合调查。1979到1982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又对南海东部海域进行了5次综合性调查。
3、在海洋调查和科学考察方面,基本完成了我国《第二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为掌握我国近海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4、自198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以来,已于1991年年底完成了海岛调查的海上和陆上的外业调查,实地调查大潮高潮之上面积在500m以上的海岛4000个左右,在水文、气象、地质、地貌、海水化学、海洋生物、林业植被、土地利用、环境质量和 社会 经济等十多个学科的外业调查中获得了丰硕成果。
5、海洋环境保护法是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总称。1979年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方面作了规定,1983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我国管辖海域及沿海地区海洋环境保护活动和行为。
6、我国的海洋地质调查与研究始于50年代末。40年来,我国海洋地质工作者在近海和大陆架油气资源勘查、滨海砂矿调查、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勘查、南极南大洋地质调查、基础性海洋地质-地球物理综合调查与编图以及海洋地质科学研究和海洋高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