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养殖项目环评导则(海水养殖可行性报告)

2024-06-04

【环保科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常见问题解答

机械加工/: 分割、焊接和组装项目仅在打磨环节纳入环评,归入焊接工序管理。 高污染燃料/: 无论在禁燃区内外,都需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进行分类。 污水处理/: 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需关注生活污水和重金属排放要求。 房地产业/: 标准厂房建设需关注敏感区域,如特定功能区的环评。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如其环境影响特征(包括污染因子和生态因子)对该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造成主要环境影响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按敏感区要求管理,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后确认。

“实践表明,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是科学的,有利于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提高环评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杜绝审批中的暗箱操作。”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环评师相关的水环境标准(二)

主要内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和部分行业允许排放浓度。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②中等。污染物类型数=2,或者只有一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数目≥7。③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数目7。⑶、地表水域规模 河流:环评要求以枯水期平均流量划分。导则以多年平均流量,如无,以平水期平均流量作为划分依据。大河 ≥150m3/s。中河 15∽150 m3/s。

收集资料:首先需要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气象、水质等方面的资料,对地下水的现状和特点进行分析。确定评价指标: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合适的地下水评价指标,如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等。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选取单项指标,分项进行达标率评价。2 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体,应分水期进行达标率评价,所使用数据不应是瞬时一次监测值和全年平均监测值,每一水期数据不少于两个。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六)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环评师相关的水环境标准(一)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水域环境功能和标准分类 水域环境功能: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2、水环境质量标准,也称水质量标准,是指为保护人体健康和水的正常使用而对水体中污染物或其他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

3、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五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对污水排放国家环保总局也制订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一类水质标准参数 一类水质是指可以直接用于饮用水的水体。其主要参数包括色度、浑浊度、pH值、氨氮、总氮、总磷、铜、锌等。二类水质标准参数 二类水质是指可以用于农业灌溉、渔业、景观水等方面的水体。除包含一类水质标准参数外,还包括硒、镉等常规参数。

5、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如下:排入GB3838三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3838中六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6、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依据:⑴、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 分5个档次,① ≥20000m3/d;② 10000∽20000 m3/d;③ 5000∽10000 m3/d;④ 1000∽5000 m3/d;⑤ 200∽1000 m3/d。⑵、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 ①复杂。污染物类型数≥3,或者只有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数目≥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提高审批效率而规定的。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3、要管。根据2017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第九类第24条: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加工木炭属于木制品制造,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过审批机关(某些地方是审批局,某些地方是环保局)审批,然后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每一个流程环保局都有日常监管职责。

4、“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只需要进行备案登记就可以了,无需单独的环评,直接在当地环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填写登记表即可。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内容: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